第一部分 成果编制
2001年9月,规划工作小组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查阅资料,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座谈,对景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省、市、县各级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后,编制了南北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方案纲要,于2002年10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充实、完善后,形成了《南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成果。
第二部分 总体规划成果内容
一、总则
1、规划原则。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风景区工作方针,保障风景区健康发展;加强规划,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为管理提供有理有据、可操作性强的规划;充分挖掘风景区内各类风景资源的潜力,结合市场需求,充实、完善并新增能展现风景区特色的景点和风景旅游项目;加强风景区保护和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景观与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风景区内现有景点和设施的作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浪费;风景区规划更应重视长远发展,强调资源永续利用与近期建设之间的衔接,协调好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与周边城镇村庄发展的关系,协调好风景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工农业生产发展计划等相关规划、计划之间的关系,力争合整体效益达到最佳,使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达到统一。
2、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2-2020年,共18年,其中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3、规划目标。⑴近期2005年达到——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设计合理,各项设施合理,各顶设施配套,保护措施落实。全面启动湖区疏浚工作、水面改造和山地植被改造等楔建设。基本完成湖滨、山 林、滨海三个核心景区的建设。使环境整洁,风景区进一步发展,成为浙北风景旅游胜地和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风景名胜区。⑵中期2010年达到——湖区疏浚、水面改造和山地植被改造完成,包括休闲活动区、古镇控制区和田园风光区在内的各主要功能区和景区、景点建设基本完成,主次道路建设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使风景区的景观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游人达到规划规模。⑶远期2020年达到——风景区的各个功能区和景区、景点建设完成,旅游设施完备,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健全。
4、特色综述。风景区的整体风貌特色是:山、海、湖融为一体的独特景观格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朴实无华的乡情民俗和田园野趣。
二、风景区性质和范围
1、性质。以山、海、湖融为一体为主要景观特色,富有自然野趣、历史古迹丰富,以观光、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2、范围。东起青山、长山包括父子山沿海一带,南及葫芦山、狮子头到望夫石沿堤一线,西达海宁市行政分界线,北至沪杭公路为界。规划面积为32.5平方公里。
3、外围保护地带。西部沿高阳山、南木山、北木山山脊线西侧控制300米;北部至老沪杭公路北侧300米并包括茶磨山在内;东部与南部基本控制至钱塘江潮间带,大约为自然海岸线向外800-1000米左右范围。外围保护地带的面积为18.2平方公里。
三、风景区功能分区与整体景观风貌
1、功能分区
⑴史迹保护点。对景区内的历史文物、古迹、古墓葬、名人故居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并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要求分类、定级、划定保护范围,进行合理的保护、修复和利用。作为景点的文物按景点规划要求进行保护、修复和建设。
⑵自然景观保护区。对景区内要求严格限制开发行为的特殊天然景源和景观,划出一定的范围与空间作为自然景观保护区。区内可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包括电瓶车)和安全防护设施,宜控制游人进入,不得安排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
⑶生态恢复区。主要包括风景区内的山体及山体之间的生态廓道,面积约6.3公里,停止开山采石等破坏景观和环境的行为,对景区内的古树名木和珍稀值物进行记录和挂牌,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营造混交林,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树种结构。
⑷风景游览区。在风景资源保护区和恢复区之外,该区内可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适宜安排各种游赏项目。也可结合游赏活动,进行少量的景观建设,如亭、廊、坊等经及应有的安全和指示设施,以方便游人活动。
⑸发展控制区。风景区内除保护区、恢复区和游览区外的用地,均为发展控制区,总面积约13平方公里。该区内可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直接为游人服务的各项旅游设施及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各项设施建设的规模与内容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建设形式以景观建筑为主,能隐则隐,严禁扩大建设用地。发展控制区分田园控制区、古镇控制区和其他发展控制区。
2、分级保护规划
⑴一级保护区。包括南北湖环湖山脊线以内向湖地区和二级以上景点较集中的谈仙岭、鹰窠顶地区,总面积4.2平方公里,保护区范围内必须编制详细规划,任何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建筑物周围要有足够的绿化空间。
⑵二级保护区。包括风景区内的山林和滨海地区等生态敏感地带,总面积为15.8平方公里。保护区可安排少量的游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资源保护和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⑶三级保护区。在风景区范围内、以上各级保护区以外的地区,总面积为12.5平方公里。保护区内应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和山林景观的整体完美,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使其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⑷外围保护区。在保护整体风景环境的前提下,可进行与风景旅游相关的开发建设,但其植被、建筑、设施等在布局、体量、造型、色彩上均应与环境协调。区内不得建设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工矿企业。
五、风景区游赏规划
1、山林景区。位于风景核心区的西部,包括南木山、北木山、獐山、高阳山等众多山体,面积约4.6平方公里。以山岭峰岩、林木竹林等地貌景观和自然景观为主,以文化和宗教传统等人文景观为辅,穿插点缀风景建筑,形成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景观特色。以观赏动、值物景观,游览自然山水,体验宗教文化以及运动娱乐健身为主题。
2、湖滨景区。包括南湖、北湖以及麂山、观音山、鸡笼山及荆山、飏山等山峰,面积约6.7平方公里。该区以丰富的湖泊水景为主要特色,以开展滨湖游览观光、体验历史文化传统和当地民俗风情为游赏主题。
3、滨海景区。指位于风景核心区南部的沿海狭长地带,面积约2.6平方公里,该区以海滨自然景观为依托,以观湖、观海、休闲娱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
六、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风景区旅游服务设施网络按六级配置,依次为旅游镇(澉浦镇)、游人中心(东入口和北入口游人中心)、度假村(湖滨度假村、青年度假村、高尔夫度假村和田园度假村)、旅游村(北木山、南木山,黄沙坞)、旅游服务点和旅游服务站。
七、典型景观规划
1、植物景观规划。植物景观规划共有风景林景观区、生态林景观保护区、经济林景观区、竹林景观区、旅游基地绿化区、疏林草地景观区、田园水乡景观区、城镇园林景观区、植被自然恢复区。
2、建筑风貌规划。立足于保护风景区自然山水环境,严格控制建筑物的体量、色彩、布局,强调建筑风格应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突出风景区内各个功能区与景区的不同特征,使建筑形象与各区整体气围和游览主题和谐统一。合理保护传统民居,强化建筑环境的地方乡土风格。
3、湖区岸线景观规划。对湖区进行疏浚,扩大蓄水能力;对水面进行改造,丰富湖面景观;进行岸线治理,改善景观环境。
八、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在景区西部主要发展以南北湖自然山水游赏为主的风景游览和风景旅游经济;在东部主要以澉浦古城、长山、海岛为主题开发风景旅游项目,在澉浦镇可大力发展餐饮、旅游产品加工等为风景旅游服务的相关产业。景区内结合风景旅游的需要发展生态村、观光园等。
九、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突出风景区的特色和重点,尽可能的扩大风景用地,逐步调整一些严重影响景观和风景旅游的用地。部分用地结合景点建设改造风景游赏用地,净化风景区内用地。
十、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一切开山采石、乱排污水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加强环境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塑造优美、清洁、有益身心健康、令游人留连忘返的风景环境。
第三部分 近期建设规划
一、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充分利用现状风景资源和旅游服务设施,对已具备一定基础、形成一定规模的景区、景点进行充实完善,同时进一步清理整治环境,改造服务设施,使风景区有一个较好的景观风貌,提高其档次和水平。针对市场需求,对风景核心区、尤其是环湖的核心地带进行概念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有重点地开发建设新景点,突出风景区持色。
二、近期建设的主要项目。
1、景点建设。恢复葫芦叠翠,石帆蜃气、巫门渔笛、谷水朝宗,龙口怒潮,茶磨松风等澉浦老八景。对现状三湾植物园、黄沙坞桔村、钱江潮源、尚书坟、惠泉寺等景点进行改造利用。规划新建历史文化展览馆、历史文化长廊、蝴蝶岛、西湾渔火、古闸春貌、观光桔园、民俗风情园、荆山夕照等景点。
2、其他项目。湖区疏浚与局部水面改造;风景核心区主、次入口改造,包括交通梳理、设施建设与景观化处理;游人中心的建设与完善;环湖居民有计划、有步骤地动迁。完善环湖道路,改造山林景区道路,修筑滨海道路,组织海滨风情游览线;相应的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中、远期发展。中、远期应根据环境建设需要进行风景区的植物景观建设和生态林抚育工作,在完善和更新现有景点的基础上,结合引进项目,进行分期适时的风景区内其它功能区和景区、景点、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开发,创造效益、滚动发展。建设的重点逐步由西部的风景核心区向东部和外围的休闲活动区、田园风光区、古镇控制区和滨海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