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於现在的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给商人发给公凭即出海许可证,派人员上船点检,防止非法走私,阅实回港船舶,对进出货物实行抽分制度,按比例抽取若干份即市舶税,收买船舶的某些货物,对剩余部分发给公税,准许远销他处,主持祈风祭海。元朝时中国有六大市舶司,分别是广州、泉州、宁波、杭州、澉浦港、上海。市舶司制度始于唐,盛于宋元,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而废市舶司。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抽解、贸易诸事。
澉浦港:
澉浦港位于杭州湾口,属于浙江海盐县管辖,其兴起始于晋代。北宋时期正式建立港口。南宋时期成为京城的对外贸易口岸,宋淳祐十年(1250年),澉浦设市舶司(海关),元代沿袭宋制,依然设市舶司。是当时中国六大港口之一。明代为防倭寇入侵始建澉浦城墙,但市舶司被废止,海运被停止。澉浦港海外交易国家和地区有高丽、琉球、日本、越南、爪洼(印尼)、菲律宾、天竺(印度)、波斯、(伊朗)等国。交易货物有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外国的兽皮、番盐、阿拉伯马、琥珀、葡萄酒、挂毯、地毯、人参、平纹细布等。
官本船:
元朝为发展海上贸易,创建了“官本船”海上贸易新模式。所谓官本船就是官本商办,即官方出海船为国有,贸易本钱是国货,是由民间航海有实力人士去运营,进行海外贸易,贸易所得,七成归国库,三成归商人。官本船大多是“福船型”即有多个分隔开的密封舱,能抗击远洋风浪。官本船制度由至元二十二年(1286年)开始实施到至治三年(1323年)为止。